为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加快完善质检法律制度体系,总局法规司会同国家标准委大力推进《标准化法》修法工作。积极协调国务院法制办于全国质检工作会后第二天召开标准化法修法研讨会,法制办工交司司长张建华一行五人参加会议,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研讨会紧紧围绕标准化法调整范围、强制性标准整合、团体标准地位、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以及标准实施的监督等重点问题进行讨论,进一步明确修法方向,形成修法共识。2016年1月17日至20日,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及标准委组织修法工作调研组赴福州、厦门等地开展修法工作调研,分别就企业标准化建设、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走访企业及政府部门,并组织社会各方参与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设。调研工作取得圆满完成,达到预期效杲。下一步,总局会同标准委积极配合法制办进一步修订完善标准化法修正案草案,推进标准化修正案早日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