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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三推动”福建检验检疫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近期,福建局认真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人员、薄弱环节、敏感时期,扎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突出重点人员,推动福建局系统内普法工作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在健全完善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重点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宪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最新法律法规。并且,对拟提拔的38名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法律考试,成绩均为优秀。二是突出法制专业人员。首次组织32名法制骨干走进法庭开展法制业务培训,现场旁听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拆迁群众诉龙岩市新罗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直观感受行政机关明确自身职责权限、正确适用法律、严格按照程序执法的重要性,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突出一线执法人员。通过编发《国检法苑》10期、举办“国检大讲堂”、建设法治文化长廊、设置“法律图书角”、开辟法律微课堂及组织专门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培训执法人员达到513人次,有力地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突出薄弱环节,推动社会普法出成效

  一是针对农村进出境人员及商品流通日益频繁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围绕外来有害生物防范、进口食品识别等常识,在全国系统率先开展“国门生物安全乡村行”以及“进口食品安全乡村行”活动,并通过拍摄法治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方式针对性地向村民宣传涉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提高村镇群众对检验检疫的认可度和认知度。二是针对“以案释法”成效不太明显的情况,扩大福建局《行政建设书》使用范围,特别是针对出国务工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国际健康证书及停靠在国境口岸的内贸船舶因不熟悉“卫生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出现轻微的违法行为等情况,针对性地发放《行政建议书》,向相对人介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充分释法说理,缓和执法矛盾,提高执法成效。今年以来,共发放行政建议书11 份。

  三、突出敏感时期,推动普法创新发展

  突出“金砖会议”、“质量月”、“3.15”等重要专项行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创建“国检微课堂”、开展“广场普法”、“社区普法”、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有机宣传周活动、“同线同标同质”、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辖区群众涉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宣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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