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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争当改革服务排头兵

  20166月,质检总局同意支持上海检验检疫局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改革实施一年多来,一系列“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落实施行,有效地提升了许可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值,打造了信息互联共享、证照监管协同、诚信自律结合、行业社会共治、风险预警及时的综合监管体系,企业对改革获得感良好,监管成效明显。

一是透明审批反响好。对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办理中审批条件、审批标准、审批程序等28处条款进行量化、细化,取消“其它”类兜底条款。发放许可办理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监管手段的标准化资料1.4万册,印制国境卫生口岸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精简版,“一张图”告知企业办事人员怎么办理审批,“一张表”告知需要哪些材料,就能办妥审批,避免了企业反复提交补正材料而延误企业正常经营,得到企业高度肯定。201610月起,将改革措施从浦东机场覆盖到虹桥机场,让企业在上海两座机场办理许可得到同样的待遇。改革施行至今,浦东、虹桥两场国境口岸范围内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87起,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均采取一次性全部告知,实际办理时限在10-12天,较法定办理时限缩短41.75%,办证环境更加公开透明,改革措施知晓度普遍提升。2017年,选取企业群众迫切需要的许可证换发等5项行政审批相关事项推行当场办结新措施,作为“证照分离”改革的配套服务措施,将原有10-20天办理的换证等流程,直接压缩到当场办结。针对新申请企业不熟悉审批条件和监管要求的情况,为企业开展选址定点和设备设施等方面许可现场评审提前服务。2017年以来,对15家企业现场评审提前服务17次,有效减少了因选址不当、技术路径不正确等原因造成不予许可的情况。

二是公平营商实力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审批条件、审批标准、审批程序等18处予以进一步明确,包括放开中资主体准入管制,删除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明确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的审查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的判定标准;放宽外商投资机构申请条件,等同于中资机构申请条件。新政实施一年多来,上海地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已达101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数量、检验鉴定业务量均居全国首位。2016年以来新设立的机构为12家,其中自贸区内新设立机构3家。2016年,上海地区检验鉴定机构营业收入98.60亿元,近全国三分之一,同比增长9.4%,从业人员逾2万人,累计检验鉴定逾331万批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

三是综合监管显成效。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等7个监管文件,打造了由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立检验鉴定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机构“黑名单”制度,先后发布通报16份,涉及从业人员31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检验鉴定机构检测能力监管,在进出口纺织品、日用陶瓷以及电子电器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产品领域,开展检验鉴定机构检测结果准确性抽查工作,2016年下半年共对上海地区22家检验鉴定机构累计抽查67次,初测不合格数8次,初测通过率在88.1%,监督检验鉴定机构落实问题整改。制定《口岸卫生监督分类分级管理操作规程》等11个监管文件,并结合国境口岸卫生监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口岸许可单位实行诚信管理、分类管理、动态管理等监管模式,将一企一册、诚信管理、分类管理、风险管理等监管措施数字化。20166月以来,上海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发现2242项食品与卫生问题,签发卫生监督整改通知书90份,对企业法人代表约谈55次,开展国境口岸卫生监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25件,其中警告6件、罚款19件,有效维护了上海航运枢纽的整体形象,在放宽准入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凸显“证照分离”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成效。

2017年,质检部门已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到上海所有国境口岸。未来,将在下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针对企业准入的许可事项,以制度创新为先导,探索以告知承诺替代传统审批;以优化准入为手段,推行一体化办理、标准化审批、智能化服务;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拓展承诺办结、多证联办、当场办结、提前服务等便捷服务举措;以保安全、守底线、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运行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当好改革创新和服务把关的排头兵,让国务院、总局的改革要求落地、扎根、开花、结果,让企业充分享受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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